記者陳弘志/台北報導

國民黨要求擴大國會人事同意權,針對「不適任」或有「重大違法」、「失職」的行政首長,讓立法院行使「解任權」。行政院長陳建仁今(7)日表達他的看法,強調台灣是一個憲政民主法治的國家,一切應該依據憲法行使權利才對。

對於要「不適任官員」下台,陳建仁說,台灣是一個憲政民主法治的國家。(圖/行政院)

對於「國會可以讓『不適任官員』解職」議題,陳建仁回答,「台灣是一個憲政民主法治的國家,對於行政權和立法權,憲法都有相當多的規定。我相信,各個機關都應該按照憲法的規範和相關原則來做所有工作,這樣才是一個符合憲法規定的機關所應該有的作為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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